唐某与吴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0年11月12日登记结婚,2011年5月3日生下一女,原本应该美好的婚姻却因吴某离家出走回娘家居住而出现裂痕。吴某的娘家与婆家虽然仅相隔百米,但两人的心却相隔万里,在吴某离家的这段时间里,两人相见似路人,未讲过一句话。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之久,唐某因不满吴某对家庭、对子女不闻不问,起诉来院要求离婚。
开庭时,承办人了解到吴某并不同意离婚,双方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对此,承办人耐心倾听、引导双方敞开心扉,终于,吴某道出了矛盾产生的原因,原来,小夫妻俩自结婚后一直与公婆同住,常为家庭琐事与公婆吵闹,而唐某出于孝顺对父母的话偏听偏信,长久之下,吴某心里难免有怨言,为此经常与唐某争吵,最后,一气之下离开婆家回娘家居住,而唐某为了面子不肯低头劝吴某回家,最终起诉来院要求离婚。在了解实情后,承办人从夫妻间应互相体谅、互相关心的角度劝导双方,被告提出希望与公婆分开居住,等矛盾缓和了再一起住,原告最后也表示同意,本案调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