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武进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本区各地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区广大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指导基层妇联组织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 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及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设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宣部、城乡工作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扣群团改革,打造一支过硬队伍。1、推进乡镇妇联区域化建设。联合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妇联组织换届、改建工作的实施意见》,12月底前全面完成镇(开发区、街道)妇联换届、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改建后村(社区)妇联新增副主席952名、执委3229名。2、健全机关妇联网格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抓单建、因地制宜促联建、资源共享合力建”的总体思路,推进机关妇联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妇委会改建妇联,其中太湖湾妇联成功换届,新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和爱益阳光助学协会妇联。爱益阳光助学协会妇联成为常州市首家女性社会组织妇联。3、加强团体会员组织规范化建设。联合区委组织部、北京大学,举办全区女领导干部创新管理研修班。如期组织女大学生村官联谊会和女经营者联谊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为广大女大学生村官和女企业家们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
(二)顺应社会转型,构建两类服务平台。1、整合资源促民生,定位社会治理枢纽平台。一是培育社会组织成长。成立武进区女性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搭建女性社会组织学习交流平台,16家女性社会组织成为第一批成员。引导女性社会组织申报公益创投项目,入选省级项目2个,市级项目4个。二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组织女性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成员赴上海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交流学习,举办武进区2016年度女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交流展示,邀请常州大学翟进教授专题授课,着力提升组织人员整体素质。在《慈善法》实施背景下,及时出台《关于规范武进区女性社会组织慈善募捐的通知》,规范女性社会组织慈善募捐行为。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民生。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实施精准化服务,2016年先后实施“好声音”家长课堂、欢乐公益夏令营—“玩美武进”城市定向挑战赛、“雏鹰自护•成长”、“幸福花开•文明护航”反家暴宣传等公益活动。夕阳红关爱女性护工服务项目和湖塘北街社区“燃烧吧•少年”项目入选省妇儿委公益项目。2、多措并举求发展,打造经济发展引导平台。一是推进新型女农民培养工程。全年培育扶持了省级巾帼示范基地项目8个,市级巾帼优秀项目11个,推荐6家项目发展好、基础设置佳、服务能力强的巾帼农家乐发展巾帼乡村旅游新品牌。二是培育女性互联网经济品牌。接轨“互联网+”经济业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及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建成6家巾帼电商服务站和巾帼电商专业村,其中太滆村、卫星村、庆丰村成为省级巾帼电商服务示范基地,新观点创业服务中心成为省级巾帼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聚房网络科技、鱼米之乡电子商务成为市级巾帼电商服务示范基地,通过打造电商专业村和电商服务站的模式培育女性互联网经济新品牌。三是实施巾帼创业创新成才行动。全年完成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创业辅导等多种培训5000多人次,审核发放小额贷款5745万元,为115名创业妇女提供创业资金扶持。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民政局举办2016年武进区“巾帼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有效提升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尤其是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把握时代脉搏,打造三大工作品牌。 1、“幸福花都·女子学堂”涵养女性素养有深度。创办武进区“幸福花都·女子学堂”,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教授,举办每月1期讲座课程,参与人数超过5000人次。学堂从过去目标人群主要是各镇妇联主席扩大到全区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从传统干部培训转变为开放式培训活动,从单一知识培训转变为女性全方面素质提升。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区妇联将“幸福花都·女子学堂”作为品牌阵地,宣传引导全区妇女干部和广大女性弘扬“阳湖精神”,不断提升自身发展。2、“圆梦微心愿”汇聚爱心能量有温度。区妇联“微心愿”倡导的“微慈善”模式,让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慈善,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完成梦想。一是成立“圆梦百万光彩基金”。积极动员身边的爱心力量,汇聚社会各方资源,成立区妇联第一支百万光彩基金,并结合“爱心储蓄罐·传承好家风”活动,募集爱心款汇入“圆梦百万光彩基金”,作为困境儿童和家庭救助专项基金。二是微心愿圆梦在行动。将《武进日报》传统媒体和“武进区妇联”、“今日武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相结合,全年共推出微心愿19期,100多个微心愿,筹得善款善物5万余元,大部分微心愿都得到了认领与实现。3、“最美家庭”弘扬社会正气有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区妇联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着力培树最美家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寻美武进,传递感动——寻找我身边的美丽女性”和“聚能量·传美德——最美家风家训随手拍”两大主题寻访活动,表彰了100名“美丽女性”、22名三八红旗手(标兵)、300户“最美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联合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印发《关于深化武进区家庭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全区家庭发出“注重家庭、倡扬家风”倡议,并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开展“立家规、正家风”活动;为筑牢家庭防腐防线,联合区纪委、广播电视台开展以“传承武进文脉、铸扬清廉风尚”为主题的“好家训、好家规”清廉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共收到好家风好家训500余条、家庭故事500余篇;为推进“平安武进”建设,联合区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建设活动,表彰了一批先进,聘请了维权志愿者;结合“书香常州”建设,联合区文广新局开展武进区“书香家庭”创建活动,表彰书香家庭83户;组建了区“最美家庭讲好家训”宣讲团,全年巡讲500余场,营造全区家庭建设良好氛围。
(四)围绕务实担当,落实四大职能行动。1、以服务群众为指引,推进巾帼志愿行动。区妇联面向广大家庭,创造性地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一是在汛期洪涝灾害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全区发出倡议,组织和动员女同胞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中,迅速组建了一支百余人的“巾帼救援服务队”,并向受灾家庭送去应急物资。二是开展“妇联干部进村入户访妇情”活动,走访慰问家庭2426户,发放慰问金近280万元,解决困难563件,为妇女和家庭提供咨询服务324场次。三是积极举办“凝聚巾帼力量·携手幸福同行”主题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以空巢老人、流动留守儿童、单亲贫困母亲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巾帼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全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300余场,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2、以保障权益为宗旨,落实维权行动。做好区、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积极维权的同时也切实推进特色化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拓宽“线上”普法宣传。实施“乐学法•享幸福”普法宣传项目,依托妇联微信、网站,借力阿亮警官、大爱调解微信等新媒体途径,发布维权案例、法律小故事、法制动漫等信息,宣传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吸引“线下”群众学法。与群英文艺协会、社会组织周维芬艺术工作室合作,将普法宣传内容创作成一系列法制文艺作品,依托社区天天乐进行展演和宣传。三是现场“宣教”群众懂法。联合公检法司、社会组织等先后开展“幸福女性·与法同行”、“德法同行·法治家庭”、“学法用法在家庭”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四是部门联动平安共建。联合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平安家庭家事调查员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处置家庭暴力从接受求助、接处警开始,到进行家事调查、记录存档等流程,并明确实行家庭纠纷调处首问责任制,从而有效做到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维权。3、以普惠群众为目标,实施关爱行动。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协调区财政200余万元,实施新一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将“两癌”筛查从3万增加到6万名。举办“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母亲节庆祝活动暨万名新市民妇女免费体检活动,成立“武进区新市民妇女健康援助中心”。联合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专门为我区妇女定制“美丽人生”健康保险,为女性特有的四类癌症提供关爱和保障。联合区总工会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全年得到16家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联合常州市博聪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向区内两家幼儿园捐赠106套儿童安全座椅,成立“幼儿安全出行示范基地”,保障儿童出行安全。4、以思想引领为责任,强化宣传行动。一年来,高度重视宣传阵地建设与宣传队伍组织,努力构建大宣传格局。一是强化舆论导向。区妇联高度重视对基层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领全区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加强媒体对接。积极与《现代快报》、《常州晚报》、《武进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对接,对妇联各类活动进行专题报道,使活动全过程持续形成主题鲜明、选题独特、凝聚妇女的新闻宣传效应。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妇联建设。全年编辑发送微信513条,并结合三八节系列活动、最美家庭寻访、圆梦微心愿、反家暴宣传、好声音家长课堂开展报名、评比、众筹等活动,参与达100余万人次,逐渐构建起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工作新格局,为妇女事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部分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第三部分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71.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万元,各增加6.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拨款增加。
(一)收入总计371.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71.8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2.61万元,增加6.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371.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23万元,增加3.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1.00万元。与去年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方面的工作。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加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42万元,增加1.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其他支出:0.13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100%,没有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本年收入合计371.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371.8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本年支出合计37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5万元,占76%;项目支出88.48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71.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万元,各增加6.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拨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妇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7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万元,各增加6.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拨款增加。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和划拨专项经费支出的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照工作实际工作量节约使用。
3.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教育支出(类)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单位划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1万元,增加6.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拨款增加。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和划拨专项经费支出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级相关部门的调研、座谈等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预算数,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个,参加会议1200人次。主要为召开妇联工作会议、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承办上级组织的现场会等。
武进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200多人次。主要为幸福花都女子学堂、基层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参加条线上的各类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0.34万元,减少2.4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