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本区各地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区广大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指导基层妇联组织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 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及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设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宣部、城乡工作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围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推进巾帼科技创新成才行动和巾帼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新型女农民培养工程”,通过专题培训、结对共建、打造现代版巾帼农家乐、培育电子商务女能人等形式,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进妇女创业贷款工作和妇女创业项目政策扶持;开展“千岗联动服务行”,推动妇女岗位建功。
2、加强妇女教育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女性在学习中提升素质、成长成才;以“智慧女性•和美家庭”为主题,开展“五型”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美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培育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把巾帼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3、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实施反对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制度,构建、完善多方合作的维权工作机制;实施“乐学法•享幸福”普法宣传项目,通过阵地宣传、 “送法下基层”、“学法用法在家庭”、反家暴节目巡演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实施“幸福彩虹”单亲家庭成长、“驿动花蕾,安全有加”让流动女童远离性侵、 “反家暴•促和谐”等特色项目,探索构建社会化、项目化维权新模式;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调处工作。
4、整合资源推进实事项目。做好“十二五”妇儿规划实施收官工作,加大对重点难点指标的督查、评价和推进力度;启动“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妇儿事业与武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悦’享成长”儿童服务项目和“七彩童年”流动儿童早期教育项目, 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进“科学家教进万家”,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开展两癌妇女查治援助行动,帮助两癌妇女克服困境、重树信心、快乐生活;引导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新产业、新行业、新业态中建立妇联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妇联建设;加大女性社会组织培育,争取政府在政策扶持、人才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支持。
二、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2015年收支预算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妇联财政管理体制隶属于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部门预算编制涵盖范围是区妇联本级,无下属单位。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部门收入预算272.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72.93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3.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207.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65.5万元。经费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宣传工作经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经费、妇女维权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庆“三八"系列活动"和六一"系列活动经费、“妇女儿童之家”建设补助经费、女干联工作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