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实行二胎政策,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单独二胎到全面二胎,这是对实施“单独二孩”后又一次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这样不仅调整了国家的人口结构,而且还会缓解老龄化对社会产生的弊端,但“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让女性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影响,所以,“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如何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就非常具有研究意义,这对于维护女性工作权益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对女性权益保障产生的问题
1、“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影响
在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生育成本单位化的情况下,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使生育对妇女劳动参与职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凸显。有些用人单位为避免孕产期用工成本增加,在招聘时“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有些单位甚至不愿意招聘已婚已育、可能生育两孩的求职妇女。有些单位在妇女怀孕、生育时,减少其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限制其职业发展。此外,对于部分因生育中断工作时间较长的妇女,其职业培训需求得不到满足,返回劳动力市场时难以再就业。
2、“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生活影响
女性的生活重心将从职场转向家庭。怀孕对女性生理的影响以及目前“全面二孩”政策的综合结果,越来越多的女性将逐渐从企业转向家庭生活。对于工作,他们不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职业发展的过程是停滞的。而且现在的月嫂保姆的费用高昂,很多女性在企业上班的工资并没有那么高,所以她们宁愿放弃工作,自己带孩子。在中国几千年家庭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大多数妇女不仅需要照顾孩子,还需要照顾老人。“全面二孩”给家庭带来如此大的影响,女性的生活不得不从工作转向家庭。
3、“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受教育进程影响
随着全面开放二胎,许多女性在追求更高学历方面的进程将会越来越缓慢,在工作中追求更高职位的女性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女人的母性本能,一旦有了孩子,她们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孩子的身上,对于工作和学习自然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热情。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才能更好地立足于社会。终身学习需要大量的时间,这就导致大部分的女性都选择一些稳定、并不有一定竞争力的岗位。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该如何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1、完善国家生育保障制度,是女性权益基本保障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向用人单位筹集生育保险基金,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分为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期间特殊的劳动保护等。我国现行的生育休假制度对产假的规定是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考虑到大部分女性在生育二胎的时候年龄偏大,身体技能下降,需要更长的恢复期,所以应该修缮女性产假制度。让孩子的父亲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这个制度也该加强,让男性也参与到女性生育的进程中,增加男性的家庭责任感,帮助女性分担生育所造成的生理与心理的压力。让企业发觉到男女在产假方面的影响差不多,不再只针对女性,从而增进男女平等,鼓励弹性工作制,增加工作效率。
2、政府提供补助,减少女性用工成本
从现实层面来讲,生育带来的女性长期职位空缺对一个企业的影响的确很大,尤其是对小公司而言更为严重。实施二孩政策是为了民族未来必须做出的决断,为了鼓励生育,保障女性的职业权利不受生育的影响是必要的。企业为了生存对“成本增加”异常敏感也无可厚非。面对这种职业空缺的风险,就要由政府出面对企业进行适当的补贴,减轻企业对女职工的潜在产假风险的顾虑,这也是政府职责所在。
3、加强就业指导,发展女性特长
就部分工种而言,政府强行施压单位招收女性反而会适得其反。从生理上来讲,男性的体力较强,理性思维能力较强,而女性处事细腻,感性理解能力较强,各自都有其特点,很多工作的用人事实上也反映了这一特点,如电力、铁道部门的男性比例高,各企业人事部门的女性比例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行的现在,更可进一步发挥女性特长,促进社会化就业,比如从社区街道入手,指导女性进行社区育儿讲座,传授育儿经验等方式并收取一定酬劳,一举可以起到增设工作岗位、促进女性就业、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等多重功效。
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开践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升了政策的公平性,并将政策的红利惠及全社会。从宏观层面来看,二孩政策保证了生育水平的适度稳定,有利于拉动市场消费,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延长人口红利期,缓解老龄化社会的压力,实现社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就微观层面而言,二孩政策也有利于满足个体的生育愿望,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失独风险,避免独生子女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性格缺陷。所以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就业权益才显得更为重要。(武进高新区北区妇联)